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现将2025年度内蒙古地质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近两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就业的留学生。
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报考基础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一)地质专业技术岗。要求:地质学、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能适应野外施工和室内作业,应届毕业生或有多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物探专业技术岗。要求:地质工程、地球物理学、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能适应野外施工和室内作业,应届毕业生或有多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城乡规划专业技术岗。要求: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能适应野外施工和室内作业,应届毕业生或有多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查)、职业资格证书、学生证(社会应聘人员可不提供)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zchyhr@163.com),文件名称使用“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和专业+联系电话”的格式。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及条件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内蒙古地质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考生报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考核一般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比例不低于1:3即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考核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若不满足要求,经公司领导班子或招聘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招聘岗位。
1.笔试。一般采用线下方式进行,主要进行基础专业知识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所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所占总成绩权重为60%。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为自我陈述、专业知识提问、随机追问三部分,并重点考核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了解情况、岗位相关知识储备、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对问题的逻辑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个人性格特征等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提问占比不少于总提问数的70%。
笔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未通过考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以及体检不合格的,由公司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将在内蒙古地质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公司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明珠巷26号
联系人:申女士
咨询电话:0471-5194685
附:内蒙古地质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内蒙古地质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简介.doc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