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自然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开创自然资源工作新局面?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利平。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内蒙古的发展具有全局性、方向性、系统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内蒙古在全国生态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应承担的重大责任,指出了内蒙古的发展路径,是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张利平开宗明义。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内连八省、横跨“三北”,外接俄罗斯和蒙古国,地域广阔,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全区草原和森林面积分别占全国的22%和7%,水面、湿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保留着大面积的原始生态区域,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也是荒漠化和沙漠化土地集中的省区之一。
“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自然资源的多元性决定了我们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责任重大,使命神圣。”张利平表示。
“自然资源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我们将对照总书记讲话精神,立足内蒙古绿色资源丰富的特点,凝聚生态优先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围绕‘两统一’职责,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基本框架,深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优化自然资源工作流程、方法,强化自然资源技术、人才、信息化支撑,加快自然资源系统深度融合,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张利平认为。
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要求,要坚持底线思维,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落实好总书记指示,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是我们当前的紧迫任务。”张利平说。为此,一是开展全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摸清自治区资源禀赋和本底条件。二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对“三区三线”全面划定、评估、完善、保护,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要求。严格将森林、草原纳入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前置性指标。四是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同步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与自治区规划同步上报国务院批准。五是尽快组建自治区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六是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以旗县为单位,完成村庄分类工作,有条件的地区编制完成村庄布局规划;至2022年,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要做到规划应编尽编,规划成果应纳入所在旗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
第二,加快推进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按期保质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任务,摸清国土资源“家底”,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基础支撑。同时,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自然资源监测信息系统,统一搭建自然资源信息平台,为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为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收益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和自然资源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建设,强化占优补优,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内蒙古1.1499亿亩的耕地红线,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300万亩。二是加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力度,落实“增存挂钩”制度,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和处置,推进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地下空间利用。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三是完成“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国家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第四,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一个时期以来,内蒙古依靠矿产资源开发、发展资源型产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这种发展不可持续,留下了许多后患。落实总书记讲话必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张利平说。一要出台绿色矿山建设意见,制定绿色矿山实施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3年行动,基本解决矿山地质环境突出问题。二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修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设置矿业权总量和矿山规模。禁采区内不得新设矿业权,可开采区要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门槛,将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修复内容作为重要指标,严格控制矿山增量和露天矿开采。三要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在2020年底前全面退出。四要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2020年前,完成300个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做到“非绿即退”。
第五,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启动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落实国家生态修复标准体系,指导全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推进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建立自治区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巴彦淖尔市主体责任,实行“区级协调、部门监管、市为主体”的工作监管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加大矿山治理修复力度,全面建立矿山治理修复责任机制、投入机制、管理机制,确保矿山治理修复落到实处。
第六,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将原自治区级国土资源执法队伍职能转变为自然资源督察职能,建立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制度,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体系贯通。确定自然资源督察方向、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加大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问题督察整治。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机制,形成全程监管完整工作链条,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