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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盾2018”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 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
2018.03.28     来源:中国矿业报     浏览次数: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下称“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全国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这是在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要求,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大举措。

根据相关报道,2017年,“绿盾”专项行动排查了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了208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其中,已整改完成13100多个问题。

即便如此,一些地方重开发轻保护思想还相当严重,一些地区交办问题整改不彻底。今年,《方案》明确了“绿盾2018”四大具体行动,排在首位的就是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

《方案》提出,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对问题突出的保护区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约谈。

在减存量问题的同时,《方案》也着力严控问题增量,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方案》提出,依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重点是2017年下半年新增和扩大的工矿开发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水电开发等活动)、省级历年自查以及媒体披露、非政府组织和群众举报的信息等,组织开展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方案》提出,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拉条挂账、整改销号”,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为让保护区真正得到保护,“绿盾”专项行动一直注重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据了解,“绿盾2017”专项行动共对1100多人进行了追责问责,打出了声势,传导了压力,形成了震慑,推动了整改。可以预见,问责在今年的专项行动中将会更加强化。

《方案》提出,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地方政府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重点检查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开展勘界工作、立标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是否建立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保护资金是否到位等方面工作,压实管理责任。

此外,七部门还将共同加强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组织联合巡查组开展巡查和抽查,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对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未严肃追责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长期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对负有责任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

在进度安排上,《方案》提出,4月至7月,各省(区、市)环保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指导督促检查市县级政府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完成问题排查、处理、整改等工作。七部门对地方整改销号工作给予指导。7月底前,各省(区、市)将本省(区、市)专项行动结果同时报送环境保护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附自然保护区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和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8月至9月,七部门联合组成巡查组,对各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办,检查各地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专项工作实施情况。10月至11月,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或仍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督促其整改。12月底前,七部门编制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并向全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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